各縣(區)科技主管部門、各有關企業:
為進一步提升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法制化、規范化水平,幫助企業更好申報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加快獲得高企培育和認定資金獎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擬于2023年申報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有關企業,應在申報前登錄信用門戶網站(信用中國、信用廣東、信用惠州),自查是否涉及行政處罰等失信行為。若企業發現存在失信行為,應及時進行處理。最短公示期屆滿后,應及時登錄信用門戶網站在線申請信用信息修復。
二、如企業在申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前一年內發生過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重大環境違法行為,則不符合申報條件。重大違法行為定義詳見附件1。
三、若企業已完成違規行為處理,但記錄仍在公示期內的,請在“廣東省科技業務管理陽光政務平臺”填報《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的“附件清單”模塊,上傳相關佐證,包括但不限于信用問題情況說明(見附件2)、整改復查意見書、行政處罰金繳納、信用報告等。
四、縣(區)科技主管部門應督促轄區內企業及時處理違規行為和完成信用信息修復工作。
附件:1.高新技術企業重大違法行為的定義(供參考)
惠州市科學技術局
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