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東、博羅、龍門縣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
根據《廣東省省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修訂)》(粵府〔2023〕34號)、《促進產業有序轉移財政支持方案(修訂)》(粵財工〔2025〕45號)和《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廣東省科學技術廳 廣東省商務廳關于省級促進產業有序轉移資金項目入庫的通知》(粵工信園區函〔2025〕16號)等文件要求,為做好我市省級促進產業有序轉移專項資金項目入庫儲備等工作,現將《惠州市2026年省級促進產業有序轉移專項資金項目入庫儲備工作指南(修訂)》(以下簡稱“工作指南”)等文件印發給你們,并就2026年項目入庫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具體工作
(一)做好政策宣傳和申報發動工作。請你們加大政策宣貫力度,會同屬地園區管理機構將政策文件傳達到園區每一家企業,對符合條件的企業加大協調指導力度,做到應報盡報。
(二)指導企業編制申報材料。請各縣工信主管部門會同工業園區管理機構,指導企業按照2026年工作指南要求編制申報材料。
(三)按要求做好預審及初審工作。請各縣工信主管部門會同工業園區管理機構,認真對申報材料的完整性、符合性和項目真實性進行審核,重點審查項目是否合規、規劃環評施工等手續是否完備、用地是否落實、企業信用情況等,以上報文的形式加蓋公章并出具明確的預審或初審“同意上報”意見。
(四)做好申報項目上報工作。請各縣工信主管部門匯總項目正式申報材料,連同上報文以及附件3、4、5加蓋公章后于7月10日前上報我局。上報材料包括紙質版一式3份和電子版(全套PDF一份,另附附件3、4、5以及附件1-2、1-3的WORD或EXCEL版本),電子版注明“**(企業名稱)2026年省級促進產業有序轉移專項資金項目申報入庫材料”,項目申報材料紙質版均需加蓋企業公章。同時,督促項目申報單位除編制書面申報材料外,于7月12日24時前登錄“廣東省數字工信平臺”填報申報材料,需確保電子版材料與書面材料保持一致。
二、有關要求
(一)省級促進產業有序轉移專項資金按“誰審核、誰負責”和“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實行責任追究機制。對資金申報過程中涉及違法違紀行為的責任人員,一律依照有關規定予以責任追究,嚴肅處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二)我局從未委托授權任何機構或個人代理本資金項目申報事宜,嚴禁各縣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和園區管理機構委托授權任何機構或個人代理本資金項目申報,嚴禁對項目申報收取任何費用,嚴禁第三方機構代替企業遞交申報材料。
(三)項目單位在申報過程中如遇到問題,可咨詢所屬園區管理機構和縣工信主管部門,做好相關材料組織、預審、初審等工作,也可徑向市、縣工信部門及園區管理機構反映。(市工信局工業園區科,電話:2873301;惠東縣科工信局,電話:8807122;博羅縣科工信局,電話:6206066;龍門縣科工局,電話:7785448;惠州新材料產業園,電話:8688929;惠州惠東產業園區,電話:8368606;惠州博羅產業園區,電話:6127666;惠州龍門產業園區,電話:6530206)
附件:
1.惠州市2026年省級促進產業有序轉移專項資金項目入庫儲備工作指南(修訂)
2.省級促進產業有序轉移專項資金申報表
3.促進產業有序轉移資金項目匯總表
4.項目績效目標申報表
5.要件審查表
6.惠州市2026年省級促進產業有序轉移專項資金項目入庫儲備項目(產業項目建設投產方向)評分表
惠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