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功能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各數字化牽引單位,中國電信肇慶分公司、中國移動肇慶分公司、中國聯通肇慶市分公司,有關單位:
為全面推動肇慶市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城市試點建設,按照《肇慶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肇慶市財政局關于進一步做好肇慶市省級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城市試點資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肇工信函〔2025〕5號)等文件要求,我局現組織開展2025年第二批肇慶市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城市試點數字化改造項目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圍
新能源汽車(含新型儲能)、電子信息、金屬加工、綠色建材4個細分行業中小企業在研發設計、生產制造、營銷銷售、采購供應、倉儲物流、經營管理、工業安全等關鍵環節的單個或多個應用場景,使用“小快輕準”數字化產品和服務,由數字化牽引單位牽頭的“1+1+N”產業生態聯合體實施交付的數字化改造項目。
二、申報條件與要求
(一)申報單位在肇慶市內生產經營,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屬于肇慶市新能源汽車(含新型儲能)、電子信息、金屬加工、綠色建材4個細分行業的中小型制造業企業。
(二)申報單位應為符合國家統計局《統計上大中小微型企業劃分辦法(2017)》(國統字〔2017〕213號)規定的制造業中小企業(從業人員10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40000萬元以下,可登錄工信部統一認證網站,中小企業規模類型自測:https://baosong.miit.gov.cn/ScaleTest)。
(三)申報單位須誠信經營,依法納稅,未被納入失信懲戒主體名單、經營異常名錄或其他失信主體名單,近三年在專項審計、績效評價、監督檢查等方面未出現嚴重違法違規情況。
(四)申報單位可根據自身實際情況選用多個數字化產品和服務,后續項目評審時將合并評審,一次性合并核定數字化改造項目投入費用。
(五)申報項目的合同應為被改造企業與數字化牽引單位或“1+1+N”產業生態聯合體簽訂的雙方或多方改造合同(改造合同需明確各方責任、改造措施、實施期限、實現目標、產品清單、價格明細等內容),合同中須有一方為數字化牽引單位,改造項目所應用的產品和服務應在肇慶市省級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城市試點“小快輕準”數字化產品和服務目錄范圍內(以最新公布的為準:https://www.zhaoqing.gov.cn/zqgxj/gkmlpt/content/3/3144/post_3144408.html#4059)。產品價格應符合市場合理性,堅決防止虛高價格套取財政資金等違法違規行為。
(六)申報項目須在2023年10月1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內啟動、實施、完成,合同簽訂時間、發票開具時間、付款憑證時間均在此時間段內。
(七)申報項目實施地須在肇慶市行政區域內,對應申報主體只能有一個,不允許聯合申報。
(八)申報項目應符合國家和省產業政策,且未獲得過其他省級財政資金支持。
(九)申報項目須符合以下兩種情形之一:
1.項目已完工(以下稱“已完工項目”)。企業完成數字化改造且達到二級及以上數字化水平(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的《中小企業數字化水平評測指標(2024年版)》確定,下同)。
2.項目已啟動(以下稱“已啟動項目”)。企業已簽訂數字化改造合同及完成進度款支付,并確保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數字化改造且達到二級及以上數字化水平。
三、支持方式與標準
(一)支持方式
為打造一批模式創新、成效顯著的示范樣本,鼓勵中小企業“看樣學樣”,設立標桿項目獎補和普惠項目獎補兩個檔次,每個標桿項目獎補最高不超過80萬元,每個普惠項目獎補最高不超過30萬元。本次申報為普惠項目獎補,標桿項目待后續通知予以認定,被認定為標桿的項目,將按照“就高不重復”的原則給予配套差額補足。
1.對符合條件的已完工項目,按照核定的項目投入費用(不含稅)不超過30%給予補助。
2.對符合條件的已啟動項目,按照核定的項目投入費用(不含稅)不超過30%給予首次補助(最高不超過30萬元);后續企業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數字化改造且達到二級及以上后,按照核定的項目投入費用不超過30%撥付差額部分(標桿項目不超過80萬元,普惠項目不超過30萬元)。已啟動項目未在政策有效期內完成交付且企業數字化水平未達到二級及以上的,項目申報單位須原路回退全部補助資金。
(二)支持標準
核定的投入費用主要包括與數字化改造相關的軟件和云服務支出,網關、路由、傳感器、工業控制系統、防火墻等必要的數據采集傳輸、工業控制、信息安全設備支出(不含稅),不含定制開發與實施所投入的人工成本、服務費等事項;按照合同、不含稅發票額、付款憑證三單最小核定項目投入費用。且改造項目所應用的產品和服務,須為已入選產品和服務庫的在庫產品,非在庫產品原則上不納入專項資金的覆蓋范圍。
四、申報材料要求
(一)已完工項目
須提供完整的項目完工證明材料,包括《2025年第二批肇慶市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城市試點數字化改造已完工項目申報書》(附件1)、承諾書、項目申請表、申報項目投資清單、項目合同蓋章掃描件、項目開票記錄、項目付款憑證、改造項目內部驗收報告或驗收單、項目改造方案、改造后企業數字化水平評測報告、改造項目應用的軟件系統運行界面截圖、“績效指標”佐證材料、企業營業執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從“信用中國”(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下載的《法人和非法人組織公共信用信息報告》、其他與項目建設相關的佐證材料等。
(二)已啟動項目
須提供完整的項目啟動證明材料,包括《2025年第二批肇慶市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城市試點數字化改造已啟動項目申報書》(附件2)、承諾書、項目申請表、申報項目投資清單、項目合同蓋章掃描件、項目開票記錄、項目付款憑證、項目改造方案、企業營業執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從“信用中國”(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下載的《法人和非法人組織公共信用信息報告》、其他與項目建設相關的佐證材料等。
注意:項目名稱統一命名為“公司名稱+數字化改造項目”,如“XX公司數字化改造項目”。上述相關申報材料需編制頁碼及目錄并裝訂成冊(A4雙面打印,加蓋公章和騎縫章),包括可編輯WORD版和蓋章掃描PDF版刻錄光盤一份、加蓋騎縫章的蓋章紙質版一式五份。
五、工作流程
請各地工信主管部門和數字化牽引單位積極組織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開展項目申報工作。項目單位應于8月26日前將申報材料報送至屬地工信主管部門,各地工信主管部門對項目申報資料的符合要求、完整性等進行初審,并于8月29日前向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正式報送項目推薦函(模板詳見附件4,可編輯電子版和蓋章紙質版各一份)、推薦項目的項目申報材料。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結合項目申報情況,委托第三方機構為企業開展數字化水平認定以及財務專項審核工作,形成書面結論。按程序抽取專家組成專家組,開展項目入庫評審工作(視工作實際組織含書面評審和現場檢查),并出具項目評審意見,作為項目入庫合規性審核和優先排序的依據。
六、其他說明
(一)專項資金按申請順序用完即止;根據預算規模和項目申報數量情況,在不超過扶持對象可享受的最高扶持標準內,適當下調扶持比例和金額。
(二)原則上一家企業只能獲得一次數字化改造項目獎補,如企業同時開展多個項目改造,多個項目應合并一次性申請。
(三)資金項目如交易雙方存在關聯關系的情形,項目單位需提供佐證材料,對關聯交易情況進行充分說明,包括與關聯方發生產品服務交易的原因、價格公允性等,確保企業投入真實、獎補公平公正。
(四)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從未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代理資金項目申報,嚴禁項目單位接受任何機構或個人違規服務代理資金項目申報,省級城市試點資金不得用于支付委托任何第三方機構或個人代理協助項目申報的報酬。
(五)后續如有依據省、市有關文件通知要求需作調整的事項,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另行通知。
聯系人:吳柱韜、吳潤宗
聯系電話:0758-2237401
地址:肇慶市端州區城中路49號市府大院6號樓305室
電子郵箱:zqxx@zhaoqing.gov.cn
附件:1.2025年第二批肇慶市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城市試點數字化改造已完工項目申報書(模板,含封面和目錄)
2.2025年第二批肇慶市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城市試點數字化改造已啟動項目申報書(模板,含封面和目錄)
4.關于推薦2025年第二批肇慶市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城市試點數字化改造項目的函
肇慶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2025年8月18日